今日(5月28日),电影《哪咤之魔童降世》代理“王韵律师”在自己个人微博账户发文称,今天《五维记忆》起诉《哪咤之魔童降世》侵权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不构成侵权。
原文如下:
《五维记忆》起诉《哪咤之魔童降世》侵权案今天一审宣判,原告主张整台《五维记忆》舞台剧构成戏剧作品未获得法院支持,原告主张人物设定和故事情节侵权,经过法院审理进行一一比对,确认都不构成近似,最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本人代理哪吒方获得一审胜诉,谢谢各位喜爱哪吒电影的朋友们的关心。
《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长达93天,总票房49.74亿元,位列中国电影票房榜第二位。然而却遭到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称《哪吒之魔童降世》涉嫌抄袭舞台剧《五维记忆》。该公司表示,《哪吒之魔童降世》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制作元素等与《五维记忆》有大量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