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又接到一个警情:今天下午3时许,在市城区某路段,一名女子正在过马路,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冲过来将其撞倒。
该女子受伤严重,被120急救车拉走救治,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者。
经调查,事发前,这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正常行驶,至事故发生地点附近时,因前方道路拥堵无法通行,她便下车推着电动车前行。此时,一辆黑色轿车从后方驶来,避让不及将她撞倒在地。
目前,警方已对车辆及驾驶员展开追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察巡逻任务,就是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犯罪、震慑犯罪,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
那么警察巡逻任务有哪些呢?
一、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因此,"防范、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是民警的主要职责之一。
二、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行政管理主要是指依法对违反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妨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行政处罚等。如纠正违法行为;接受报警求助;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等等。
三、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公安民警应积极参加国家规定的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条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警卫对象一般是指与国家领导人关系比较密切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警卫对象:(一)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其他相当等级的人员;(二)外交部长级和其他相当等级的外交官员;(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和其他相当等级的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及其他相当等级的人民法院院长;(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六)、武装力量中的现役军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上尉、中尉军官以及文职干部(不含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