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长葛76岁老人惨忍杀害7岁幼女并抛尸垃圾坑。农村为啥这么多手段惨忍的老人?

据公安部失踪儿童紧急信息发布平台29日消息,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坡胡镇孟排村7岁女童丁某27日8时在本村玩耍时失踪。

目前,女童遗体已找到,嫌疑人已抓获,案件正在办理中。被抓获的嫌疑人是本村的76岁老人娄某林。

之前娄某林还曾在接受河南当地媒体直播采访时提供“线索”,谎称丁某欣上了一辆汽车走了。

嫌疑人娄某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先是逻辑清晰,后是前言不搭后语。

他说自己在家附近看到,几十米外有两个人带着女孩上了一辆车,但被问及是什么颜色的车时,嫌疑人则犹豫了半天说是比小车大一些的白色车。

嫌疑人还曾谎称因为距离太远加上自己有老花眼看不清车牌,也没看清两个人的长相及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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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评论区就有细心的网友提醒:关注一下这个老人。

据一位曾担任村干部多年的人士告诉光明网记者,嫌疑人在村里人缘关系较差,与儿女关系也不好。

多年前他曾砍伤亲弟弟脖子,侄子上前劝架时还被砍伤鼻梁。

该人士表示,男子还曾因容留妇女卖淫坐牢。

看来这个老人一向目无法纪,惨害他人,对自己的亲人也很残忍。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娄某林残害幼女案件让人特别痛恨!但这个老人已经76岁了,根据现行法律他也有可能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那么什么是“特别残忍手段”呢?

一般是指给嫌疑人采用了公众心理上难以接受的作案手段,给被害人肉体上带来极大痛苦。

包括毁容、挖人眼睛、砍人双腿、斩首、开肠破肚、电锯杀人等极其凶残狠毒、大大超出人性范围及伦理道德范围的杀人手段。

就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有待法院据实判定。

如果认定属于手段特别惨忍,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最高院核准后执行。

现在留在农村的老人。一小部分人就是以前村里的无赖,自己去不了城市生活。天天妒忌这个,记恨那个。

2021年5月29日,陕西省泾阳县中张镇东鸟村11岁男孩杨展豪给自己和表弟买冰激凌后失踪,凶手是本村70多岁的村民王某,杀害原因仅仅是因为王某猜测杨家亲戚侮辱了自家人。

2015年7月8日,60多岁的嫌疑人李某某仅仅因为妒忌别人家孩子比自己家孩子身体好就残忍杀害了邻居家的6岁孩子王明涵。

农村发生这种儿童失踪案基本都是邻居,或者有矛盾的亲属干的,某些人长期待在一个封闭的地方,心胸容易变狭窄,一点小事就是耿耿于怀,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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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不清楚娄某林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希望真相能早日大白于天下。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如此手段惨害天真无邪的幼女,都希望凶手能得到严惩。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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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7日甘肃警方在陕西警方的帮助下,将其中两名凶犯马岩冰、杨鹏抓获归案,通过密切监控夏韬的家属,又在2004年10月18日于辽宁将最后一名凶犯夏韬抓获,被抓时三名凶犯的表现都很值得一观,因为他们都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害怕。

尤其是夏韬尽管嘴里说着“我终于解脱”,脸上却流着泪,有人会不解他们既然已经犯罪,何以还能如此害怕,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在忏悔,而是因为他们越是害怕,就说明他们所犯罪行越是恐怖,足以令他们被五马分尸,所以他们心知自己即将面临最严厉的惩罚。

马岩冰、杨鹏、夏韬都是甘肃人,同一个市县长大,当然同样也都是家境普通,但吃喝不愁的年轻人,因此变得游手好闲,马岩冰、杨鹏从始至终没有过一份正经工作,而夏韬本来是某公司的职工,但因为好逸恶劳被辞退,从此加入了马岩冰、杨鹏的小团体。

三个人每天凑在一起,无聊时不是打牌、泡吧、找小姐,就是故意寻衅滋事,本身没有任何能力,却又不肯认清自己,对于他人鄙视的目光十分恼怒,长此以往,乐子找不到以后,就在喝酒后决定QJ杀人,酿造惊天血案泄愤。

那是2000年3月28日他们三个人在烧烤摊喝了不少酒,喝到上头,喝到失去理智,然后合谋QJ女青年,凌晨2点时,终于下班的小雨步行回租房,浑然不知身后跟着三个恶魔,他们在确认小雨租房的位置,并且屋内只有女人以后,实施了一系列令人胆寒的恐怖行为。

先是把电话线剪断,以防止她们报警,然后直接踹门进屋,那时候的电话线设在屋外,而大部分出租房没有铁门,都是一个背后插销的木门,短短几分钟就让他们将女孩们的求生方式阻绝,冲进屋内,然后对屋内的三个女孩拳脚相加,并且意图QJ。

过程中,唯唯激烈反抗,然后被其中两人用抓下来的门帘勒死了,见到这一幕非常害怕的小雨被吓倒在地,因为惊惧万分而止不住颤抖,同样也被他们杀害,但事情远未结束,三人对屋内洗劫一番以后,将剩下的一名女孩两具尸体拉到了戈壁滩。

在这里,他们继续了惨无人道的LJ行为,然后用石头砸死了最后一名女孩,并用石头尝试对三个女孩面部剥皮,试图模糊尸体的身份,但最终失败导致尸体毁容,随后逃之夭夭,直到此时他们似乎才反应过来,自己犯下了怎样的滔天罪行。

马岩冰、杨鹏立即逃跑,夏韬紧随其后,在他们逃跑的过程中,戈壁滩上的三具尸体很快被人发现,警方开始调查,第一时间排查出了死者的身份,知道是同一租房中的女孩,而当天晚上,他们徘徊踩点、踹门进屋、以及事后逃离,都因为动静较大,被人目击。

根据目击证人的描述,警方得出三人画像,然后确定大致的范围进行走访调查,从而得出了三人的身份,并且在第10天将其中两人抓获,夏韬侥幸逃脱,但是侥幸逃脱的这些年,他因为背负深重的罪孽,整日惶惶不安,犹如惊弓之鸟。

但即使如此也不妨碍他继续犯罪,或者说如果不犯罪,他其实就会饿死,因为他根本不敢去找正经工作,他住在一个租金每天只有2元的黑店里,此后一直以盗窃、捡垃圾为生,期间因为盗窃被抓紧去劳教过,但是因为化名,所致,所有人都没有发现他的真实身份。

但是一通思乡心切的电话将他暴露,在逃亡4年以后,他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电话回家,这个电话被警方获悉,夏韬的藏身地点就此暴露,警方当即派人前往抓捕,在经过多天的蹲守以后,成功在夏韬的租房门口将其抓获。

马岩冰、杨鹏、夏韬为了一己私欲,选择在凌晨尾数他人,然后入室QJ,QJ过程中致使一名女子死亡,构成QJ罪,QJ以后为了灭口将其中一名女子杀害,构成QJ罪和故意杀人罪,抛尸过程中将最后一名女子LJ后杀害,构成QJ罪和故意杀人罪。

此外,由于毁容的目的在于逃避罪行,而不在于侮辱,所以不另行处理,因此马岩冰、杨鹏、夏韬共同构成QJ罪和故意杀人罪,由于他们属于合谋,过程中彼此的所作所为对案件的结果造成的影响一致,所以不分主犯或从犯,统一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QJ多人、存在LJ行为、QJ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杀害多人,杀人手段极其残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量刑幅度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直接判处死刑。

最终法院判处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便是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他们即使一逃在逃,终究还是没能逃过法网恢恢,也希望所有人吸取教训,做一个积极生活,努力工作的人,而不是学这三人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以免一念之差,用终身赎罪。

古代,刘敬的妻子林氏得知母亲重病后,急忙赶回家探望母亲,几天后,妻子的尸首出现在小树林里。刘敬的弟弟认罪后择日就要被县令处刑了,这时,另一个嫌疑犯却说:林氏没有死。

刘敬是乡里有名的村医,他和妻子林氏结婚多年。这天,妻子林氏收到娘家送来的信说母亲得了急病,林氏一听急着要回家去看母亲,刘敬赶紧准备车马,亲自送林氏回家。

两人走到一半,忽然听到后边有人大喊,回头一看发现是弟弟刘礼,刘礼一脸紧张地对大哥说:母亲头晕目眩倒在地上,现在已经人事不省,大哥你快回去看看,我来送嫂嫂。

两个老人同时生病,村里这边就他一个村医,无奈,刘敬别无他法,只得让弟弟驾车送妻子回家,自己骑马飞奔回家。

于是,刘礼和嫂嫂继续赶路,走了大约五里路后,林氏对刘礼说:我家就在不远处了,小叔不用管我了,赶快回家照看婆母吧,家里现在正缺人手。

刘礼不赞同,定要把嫂子安全送到家。林氏继续劝着,最后刘礼执拗不过嫂子,只好转身回家。

几天后,林氏家中又来信,催促女儿赶紧回家。刘敬大惊,说道:林氏接到信后,马上赶路回家了。于是,刘家兄弟把前后事情说给了送信的仆人。

仆人急忙把情况告知了林老爷,林老爷和刘家兄弟都赶紧出去寻找,双方在小树林发现有一女子尸体,尸体面貌虽被毁容,但形体与林氏一般无二,高矮胖瘦也不差分毫,衣服首饰也是林氏平时喜欢穿戴的。

刘敬哭着说女子就是林氏。林老爷当即大哭起来,哭着要找刘家兄弟拼命,他认为是刘家兄弟从中作梗,有意害自己的女儿。于是,派人赶往县衙状告温家兄弟。

尽管刘家兄弟将事情的全部告诉方县令,虽证实了刘家母亲确实生病了,但方县令还是不相信,天下间哪有如此巧事。

正当他想对兄弟俩严刑逼供,突然刘礼对哥哥说:我认罪,哥哥要好生侍奉母亲,我死之后,不要忘了每年到我坟上来祭奠一回。刘礼说完,当即承认了罪行。哥哥痛哭流涕,弟弟的品行他了解,不可能是弟弟!

方县令当即把刘礼关入大牢,判为死罪等候命令执行。

方县令有一个幕僚叫李实,他看了刘礼的案卷后,发现可疑之处很多。于是他决定到乡下将此案查清楚。

这天,李实从村民的口中得知,村里有个叫麻子的无赖最近突然失踪了,而失踪的日子正是林氏被杀的当天。李实怀疑此案与麻子有关,迅速禀告了方县令。

方县令当即让衙役们去抓麻子。麻子再三否伤害林氏,还说林氏出事那天自己出门做工了,结果却被人揭穿谎言。

方县令大怒,让衙役一顿严刑伺候,麻子忍受不住,终于开口说道:林氏没有死,小人并未杀她!众人一惊。

麻子之妻朱氏生得貌美,却为人相当凶悍。麻子在外恶名很重,在朱氏面前却大气也不敢出。时间一长,麻子受不了朱氏。

那一日,麻子在小树林休息,突然发现朱氏居然来了,麻子心里一惊,连忙躲在草丛里。待他再仔细认真一看,却发现她不是朱氏,却与朱氏长得差不多,若不细辨,无从分晓,而这女人长得貌美,性子温和。

麻子顿时心中生一毒计,他把林氏捆绑后塞入一堆草垛中,然后回家趁朱氏熟睡之后将其勒死,抛尸于林边,并将她毁容,又把两人的衣服调换。事情办好后,他一直在等待机会带着林氏离开,没想就被抓个正着。

后来在小树林附近的草垛找到饿得奄奄一息的林氏,麻子被判斩首之刑,刘礼被无罪释。

@孟女要进山

故事改编自《民间故事》,麻子因为自己的恶劣行为,差点导致毁掉一个家庭和一条生命。而他残忍对待自己的妻子,绑架他人的贤妻,实属伤天害理之事。

即使自己的妻子有千般万般的不好,也不应该伤及性命。每个人都有缺点,夫妻之间更应互相提点对方,让彼此的生活更好,不是吗?

方县令审案过于武断,只看眼前的线索,也不讲证据,三言两语就把人定罪,实在不是一个父母官该有的做事态度。

好在最后,被李实及时纠正过来。而这也恰恰说明,一个领导者,身边要有点拨自己之人,同时也要善于听听别人的意见。

最终应了恶有恶报,麻子为自己做的错事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而已!

想把拐卖妇女的人,送去见朱元璋(一)

拐卖妇女,是一桩古老的罪恶。她们一旦被拐卖,等待着的,是生命、自尊等人权的沦丧,以及沦为生育机器……古代贩卖人口的,男的称之为人牙子,女的叫牙婆。在《水浒传》中,串掇西门庆和潘金莲偷情的王婆,便是专门从事这等肮脏工作的。在小说里,王婆的结局十分凄惨。她因为毒杀武大郎、拐卖人口等罪行,被衙门处以极刑,游街示众。已经上了年纪的王婆,脚被钉在木驴上,木驴向前行驶的时候,尖尖的木桩会把人扎的生疼。街头百姓看到如此惨状的王婆,没有丝毫同情。因为大家都知道她平日专门干买卖人、拉皮条客的勾当,恨得牙痒痒,纷纷向她投去鸡蛋、烂菜叶还有石头。不禁想问,人贩子放在古代,真实下场会怎么样?那估计死刑对他们来说,才是最痛快的结果。

无论秦汉,还是唐宋,这些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都会被千奇百怪的方式重重惩罚。汉文帝时,有个侯爵叫陈何,是著名谋士陈平的孙子。陈何品性不端,在地方作威作福,最终因为拐卖人妻,在菜市场当众斩首,爵位和封地都被除了。

百姓纷纷叫好。

这是记录在《史记·陈平列传》中的真实案例。在汉朝,拐卖妇女罪和杀害伤害他人罪一样。一旦查实,废话少说,当场磔刑伺候。啥叫磔刑?

古代祭祀,肢解牛羊,曰磔。用到人身上,便是剔肉离骨,分解肢体,再割断咽喉。人贩子要看着自己的身体一截一截地断开,四肢离开躯干,感受着极端的疼痛,求死不能,直到痛苦离去。秦汉时期,对待拐卖妇女的人贩子皆处以极刑。另外,知情而买的人“与同罪”,处以磔刑。不知情收买及转卖的,毁容后男犯从事筑城、女犯从事舂米苦役。俗话说,胆大能包天。这些人贩子,甚至敢贩卖皇家人。

东晋时,一个自称是清河公主的乞丐女子恳请面见皇帝,说自己是他的侄女。晋元帝召见了这名女子,只见她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似乎好久没吃过东西的乞丐模样。一番调查后,没曾想真是侄女。清河公主向晋元帝诉苦:我10岁时,爆发了永嘉之乱,被一帮宫人带着逃跑,她们都被乱兵杀害,我趁乱躲在垃圾里,才逃出生天,后来混在逃难人群中四处漂泊,一路上忍饥挨饿。在逃难途中,清河公主被人贩子盯上,多次被卖,最后卖到一户叫钱温的富户家里为女婢。生逢乱世,即使是公主也活不如狗。如果做错了或者令人不满意,她就要被鞭打臭骂,甚至不给吃的,关小黑屋。一次,钱小姐派她出外买胭脂粉。清河公主抓住机会逃脱,历经艰辛赶赴建康,才见到了晋元帝。盛怒之下,皇帝下令将钱温一家全部打入死牢,秋后问斩。这是《晋书·列传》记载的故事。最后,清河公主逐渐走出阴影,还嫁给了谯国公——曹统

唐朝有位人贩子,他生在盛世,长在长安。

在这个有诗有酒的时代,文明进步了很多,刑法人性化一些。所以人贩子就以为,去拐卖几个妇女,卖给青楼,或者卖到大户人家当女奴,不是什么重罪。可惜他错了。唐朝法律《唐疏议》规定:贩卖人口的主犯,无论多少,处于绞刑,当众吊死;知情不报者,流放三千里;就连邻居也会被处以一百杖刑!将连坐进行到底,一人犯罪,全家株连。邻居为什么也会受牵连?要知道,如果隔壁邻居家突然冒出个从未见过的孩子,谁都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知情不报的也要受罚。唐代律法在拐卖人口这件事上,对熟人作案的处置更加严苛。如果是认识的人动了坏心思,想拐卖人口要罪加一等。在监狱里,各位狱卒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人贩子,刁难他们是家常便饭,饿着他们,或者给他们送馊了的饭菜。而被判流放三千里的人贩子,看似惩罚较轻。等他们踏上流放之路的话,就知道厉害。被流放的人贩子,在上千里的路程中,他们会受到监管人员的各种虐待,最后很可能会死在路上,即便到了流放之地,估计也被折腾得只剩半条命。

虽然宋朝皇帝在人们眼里都文绉绉的,但对人贩子,那也是毫不手软。宋理宗年间,瑞州有一位赵司户,本来美滋滋地前往京城,等着升职加薪。结果途中妻子离奇失踪。直到十年后,赵司户妻子的弟弟偶然抵达江陵,恰好撞见有一位将军新到任,排场浩荡,光是乘坐的轿子就有一百多乘。弟弟亲眼目睹第十座轿子里端坐的人,正是自己消失十年之久的姐姐。此时轿子里的女子也发现了他,姐弟二人两两相顾,却并没有相认。只看见轿中遗留下一张纸在地上,弟弟捡起来一看上面写着:这个将军其实是个水盗头子,家中五百口下人都是盗贼,他的众多妻妾也都是各种方式虏来的官宦人家的妻女。让弟弟拿着这二两金子,赶紧去报官。朝廷听闻此事,马上立案。后来经过调查才得知,原来的将军遭水盗劫杀,被抛尸江中,水盗得到了任命的诰敕后自行修改,冒名赴任。该水贼的百余名妻妾都是劫来的妻女,手下五百多人,为了笼络这些人,水贼头子晚上还将妻妾分配给众多手下 。按照《宋刑统》规定,“略卖人为女婢者,绞刑”。朝廷依法将人全部缉拿狱中,处以绞刑。

该案件被记载在法学著作《疑狱集》中。值得一提的是,宋代还到处张贴告示,使人知晓拐卖妇女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一定程度,达到规劝犯罪的预防效果。